請認識緣起法
- 路
- Jan 11, 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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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火柴磨擦火柴盒時,火在瞬息間生起。當火柴燒盡之後,火便消失得無影無蹤。有趣的是:在火柴接近火柴盒而未磨擦之前的一刻,究竟火是隱藏於空氣中的哪一處呢?當火柴燒盡之後,火消失得無蹤無影的一刻,火往哪裏去呢?
火生起前的一刻,沒有可能從任何空間找到火所隱藏之處,因為這刻火並不存在。火滅除的一刻,沒有可能找到火往哪裏去,因為火在這刻已不存在。大自然規律與法則(佛法)有趣的是:火可在瞬間由不存在(無)變為存在(有),又可在瞬間由存在(有)變為不存在(無)。
為什麼火在瞬息間從無變有,又由有變無呢?佛家的解釋是緣起法規(law of dependent origination) 。意思是指一切萬事萬物都是因緣聚而生,緣散而滅。就以火為例,火的形成須依靠(dependent upon)三個條件(conditions)的聚合才會生起,即火柴、火柴盒和磨擦。若這三個條件缺其一,即沒有緣聚,火並不存在。當這三個條件聚合(contact),火立刻存在,立刻從無變有。火的延續的每一刻,必須依靠燃料(火柴),燃料(火柴)燒盡之後,即緣散或緣盡,火便立刻消失、不存在,立刻由有變無。
換言之,火是依靠上述三個條件的聚合而生,其延續的每一刻也須依賴這些條件,這些條件的散盡火便消失。
緣起法規
同樣,日常生活中種種喜怒哀樂的感覺感受與思念都是因緣聚而生,緣散而滅。每一個感覺的生起都須要三個條件的聚合,即根門、外塵和意識的聚合。
舉個例子,眼前別人的行為非常不合理,眼(根門)看到現前這事情的發生(外塵),未受訓練的心便會以自我認定的預期或概念(意識)去審判或對比面前這人的行為,然後不愉快的感覺便生起,從不存在變為存在。這不愉快的感覺的延續須依靠這審判或對比的延續。當放下這預期或概念,不再審判或對比,如實觀之,只運用經驗來處理或回應這件事時,這不愉快的感覺便會滅除,由存在變為不存在。
了解上述的緣起法規又有何作用呢?正如以往多篇文章提及,襌修是學習觀察心與身的關係與運作,繼而了解大自然的規律與法則。緣起法規是觀察心與身的關係與運作的重要指引。佛陀的教導有趣的一面是可以透過觀察與實驗來明白與了解,而不是盲目的信仰。
透過觀察心與身的運作而了解緣起法則,便可清晰明白到為什麼佛家其一重要的提示是訓練「如實觀」。就以火為例,火柴並不是構成火災的罪魁禍首,火柴盒也不是火災的罪魁禍首,兩者沒有接觸或磨擦的話,火根本不存在。同樣,單靠外間人和事的發展與變化不可構成情緒或爭執,單靠眼看到或身遇到這些事情也不可構成情緒或爭執。若然沒有以自我所認定的預期或概念去審判或對比外間的事物,只如實觀之,如實處理,情緒或爭執便不存在。
能量變化時所產生的現象
透過觀察心與身的運作而了解緣起法則,也可清晰明白到為什麼佛家說萬事萬物性本空。就以火為例,火本來就是空無一物,它的所謂存在只不過是上述三個條件聚合時所生的一個現象(phenomenon)。大自然的法規(law of nature)是當這三個條件聚合時,會產生能量(energy),任何能量的發揮都會有一個形相,而此情況下能量發揮的形相便是火。火之內存在任何實體嗎?答案當然是無實體。可以留得住火的其中某部份嗎?當然留不住。表面上,火確實存在,有光與熱,也有它的形相,但其實它只不過是一團能量發揮時的一個現象,無實體,性本空。當火所依靠的條件散盡時,火再沒有能量延續,火的形相便消失。換然之,火的生、住、異、滅,表面上真實,其實只不過是一連串能量的變化時所產生的一連串不同的現象。
同樣,喜怒哀樂表面上非常真實,使人們窮一生之精力追求多一些喜樂,少一些怒哀,但其實這些感覺感受也是本來無一物,依靠不斷的審判或對比才延續,延續時也只是一連串能量的變化而生起的一連串不同的現象。
祝願各位以緣起法規為觀察心與身的關係與運作的重要指引,繼而了解大自然的規律與法則。
路
“As to the source through which perceptions and notions tinged by mental proliferation beset a man: if nothing is found there to delight in and hold to, this is the end of the underlying tendency to lust, aversion and ignorance.” - Majjhima Nikaya (Sutta 18) 『至於困擾人的思想繁衍的概念與意識的源頭:發覺原來內裏並無可喜悅或可執著的東西,這便是貪瞋癡的內在傾向的終結。』 - 《阿含經》中部 (第十八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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